本月起,涵盖社会意见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第十二条明确:托幼机构聘用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幼儿园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保健人员。那么,1994年发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为什么要在2003年进行修订并在2009年征求社会意见?新办法与老办法相比有什么不同之处?我市的幼儿园保健医生配备情况如何?记者一一为您解答。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经过两次修订
1994年12月1日,卫生部与原国家教委联合发布《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及时规范了各地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为儿童健康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该办法施行以后,我国相继出台了《执业医》、《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在实际工作中,该办法的部分已不能满足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需要。因此,在2003年对全国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卫生部与教育部共同对该办法进行了修订,草案共24条。
为了进一步增加卫生立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部门规章草案质量,2009年7月29日,卫生部发出通知,向有关单位和社会人士就《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2010年3月1日,涵盖社会意见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教育部同意,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幼儿营养保健知识■超过150名宝宝的托幼机构必须至少配一名保健医生
新办法除了对托幼机构的建筑、设备、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作出明确外,特别要求入园宝宝超过150名的托儿所和幼儿园,必须至少配一名符合国家的卫生保健人员,也就是保健医生。
新办法,托幼机构应当聘用符合国家的卫生保健人员,聘用比例为每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依此类推;有150名以下儿童的幼儿园,至少要配备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对机构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及疾病预防、卫生消毒、膳食营养、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具体指导。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托幼机构应当组织在岗工作人员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在岗人员,应当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上岗工作。
病患者、有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正规幼儿园一般都有专职保健医生
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中配备保健医生的,我市的幼儿园保健医生配备情况如何?记者走访了市区几所规模较大的幼儿园。
11月9日上午,记者来到许昌实验幼儿园了解相关情况。据该园园长查卓娜介绍,该院有一名专职保健医生,叫侯丽娜。每周二是该园大扫除的日子,侯丽娜正在一名副园长的带领下到各个班级进行卫生检查。记者看到,该园每个班的墙壁上都挂有《许昌实验幼儿园幼儿正确洗手方法》、《许昌实验幼儿园卫生保健一日工作流程》、《许昌实验幼儿园常用物品消毒常规》等。
11月10日8时许,记者来到市区文化街幼儿园门口时,该园专职保健医生杨桂娟正在给进园的孩子喷喉。园长曾君霞介绍,该园有两名专职保健医生——杨桂娟和婕,还聘请一名兼职医生定期为老师讲课,给孩子做体检,卫生防疫知识等。
11月10日上午,记者在许继幼儿园门口看到保健医生段敏正在给小朋友进行口腔消毒。该园园长孙秀丽说,该园共有小朋友500多名,一直都配有保健医生。
■保健医生的工作职责有哪些?
保健医生每天的工作是如何安排的?他们都具体做些什么?市区文化街幼儿园副园长远利芳给记者作了详细的解释。
按照该园的,保健医生每天7时30分到8时30分在门口为入园的孩子进行晨检,主要观看孩子的手、脸和口腔,初冬时节新增加了喷喉。10时到11时,保健医生巡视孩子户外活动情况,督促孩子锻炼。11时30分到14时30分,保健医生巡视检查孩子的进餐及午休情况。15时到16时,保健医生再次巡视孩子户外活动情况。16时到17时,保健医生检查各个班级的清洁、消毒工作。18时30分到19时30分,保健医生对全园进行紫外线消毒。










